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106年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民小學「校園災害防救計畫」
壹、計畫緣起
臺灣位在西太平洋颱風的主要侵襲路徑上,侵略性的強風及伴隨的豪雨經常造成重大的
淹水或坡地災害,民國98年莫拉克颱風造成臺灣南部地區嚴重的淹水及土石流災情,導致619人死亡、76人失蹤,經濟損失高達新台幣164億元;102823日本市中和區下午更出現時雨量116公釐的驚人雨量,102118日襲擊菲律賓的海燕颱風中心氣壓895百帕,風速63m/s,陣風78m/s,七級暴風半徑達280公里,造成菲律賓嚴重傷亡。
此外,因台灣位於歐亞大陸板塊與太平洋菲律賓海板塊交界,造山運動活躍,導致地震次數頻仍,一旦發生大規模地震,易造成大規模人員傷亡及損失,例如民國88921日凌晨147分所發生的芮氏規模七點三的九二一地震,就造成2,500多人不幸死亡或失蹤、11,000 多人受傷及10,000多棟房舍倒塌的慘劇,財物損失超過新臺幣3,600億元在臺灣歷年的統計中,因地震災害而死亡的人數超過5,000人,2011年日本太平洋近海地震發生芮氏規模9.0強震引發海嘯,造成嚴重的核災,這樣的複合型災害致使1萬多人罹難,1萬人失蹤,經濟損失高達數百億美元。
為了因應極端氣候的發生及其不可預測性,防患於未然,更應該落實各級學校平時對各項天然災害預防的教育訓練與宣導、對災害的認識、做好災害預防及災時應變,藉由在各級學校中落實防災教育,讓國人從小就培養正確的防災意識,提升國人的防災水平,有效降低因災害導致的各種生命財產損失。為此,本計畫以「深化培育防災教育輔導團隊、強化檢討學校防災演練成效、研發應用各類防災教育教材、推動宣導防災教育生活實踐」為目標,提升本市各級學校防災素養及學校面對災害的應變能力,進而強化社會整體的抗災能力。
貳、計畫依據
一、災害防救法第23條。
二、新北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三、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及所屬機構災害防救要點。
四、本局103116日第1030087723號簽準「新北市103-106年防災教育中長程計畫」
參、學校現況分析
積穗國民小學位於新北市中和區,中和區位於台北盆地西南隅。南端有橫路里、鹿寮山地雄峙界上,為丘陵及礫石台地地形,北部地形為沖積平原,且南端地勢高,漸次向北低下。南依橫路里鹿寮山地與新店市為界,北濱新店溪,跨華中橋與台北市相通。
肆、計畫目標及工作主軸
一、計畫目標
擬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以建立天然與人為災害防救體系,使學校能有一妥善之緊急應變程序,使資源靈活調度,達成減災、消災與快速緊急應變與復原之功效。校園遭逢有關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傳染病災害、交通安全事故及其他校園安全工作事項等緊急事故。除另有規定外,均須參照本計畫內容實施處理。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每學期舉行一次災害演練實施並檢討其結果,每二年依據學校軟硬體設施或設備等實際狀況之改變檢討修正本計畫,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二、工作主軸
()確立災害防救對策與措施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為各級學校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之實施計畫,應以學校所在區域為範圍,做整體性規劃。計畫期程以二年內可執行、達成事項為原則,惟因社會變動、業務執行需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視需要檢討、補強,針對特殊狀況(如特別或重大災害),宜規定作必要之即時修正,每四年進行整體的修正。
()成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研擬推動小組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內容須含括本校各類型潛勢災害之防救事項,由學校相關災害業務處室成立計畫研擬及推動之工作小組,並建立相關權責處室之編組與分工,同時也可依據學生特性考量學生參與可能性。需要專業團隊支援協助之部分,可尋求相關專業團隊建議、諮詢,或共組工作小組進行計畫之研擬與推動。執行時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與學校周邊之社區防災組織、校外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密切相互配合,研擬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如有需要,應邀請前述相關人員參與。
()掌握學校災害特性進行學校災害潛勢評估
應確實考量影響學校之災害因素(颱風、豪雨、地震、火災、有害性化學物品等)、地質(急傾斜地、軟弱地盤、斷層等)、設施與設備(老舊校舍建物、危險物設施之集中地區等)、歷史災害等要因,以掌握學校災害特性。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所設定各類型災害可能引發之最大災害規模,以及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國家科技中心、中央地質調查所現有之災害潛勢資料,進行綜合性之校園災害潛勢評估。
()計畫內容應涵蓋各災害類型與各災害管理階段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的內容,必須涵蓋學校所在地區內可能發生之各類型之重大災害,依據本校之災害潛勢評估分析之結果,優先針對危害度較高之災害擬定專篇計畫,而後逐年增訂其他災害類別之專篇計畫。為因應各類型重大災害之防救作業,必須考量平時預防、災害應變及災後復原重建等各災害管理階段之工作內容。
()應協調整合學校相關處室之災害防救業務與經費應用
為使學校各單位從平時起就能夠協調、整合,確實推動全面性之學校災害防救業務,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由各相關處室共同參與研擬,以期有效推動、落實。學校各相關處室亦應依據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各項內容,就其業務執掌範圍,擬訂災害防救業務執行計畫並編列所需相關經費,以作為業務推動之依據。
()運用災害防救相關資料與資訊
運用學校所在區域之基本資料(例如人文、社會、經濟、歷史災害、校園災害潛勢資料等)、建築特性(例如校舍結構、校舍高度等),作為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基礎。考量各級學校不同性質與學生特性,將各級學校學生自主能力、上下學交通方式等列入疏散避難計畫之參考。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中應包括災害防救業務所需應用資料、資訊之建置或更新方式。
()製作校園災害防救圖資
掌握學校所在區域之災害潛勢資料、參考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製作之災害防救相關圖資等,建立考量該校災害特性之防災地圖。校園防災地圖內容應明確標示校內危險處所、校內避難場所、校內避難路線、學校附近防災機關與避難中心、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布該鄉、鎮、市之避難路線、學校周邊之救援單位及醫療單位等資料。
()建立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機制
為能確實有效落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所列各項內容,應於計畫中訂定自評機制,以作為各項災害防救業務執行管考之依據。自評內容包含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內容,及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執行成效等。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自評之方式,應由學校邀集相關處室與專家學者組成評鑑小組,進行瞭解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擬定內容與執行情形之具體程度。
()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應考量本校特殊師生之需求,審慎納入校園災害防救計畫之編撰內容。
()學校編撰與執行校園災害防救計畫時,應與學校災害防救教育內容結合,藉由教學、災害演練等學生參與過程,強化校園災害防救功能。
伍、預期效益
一、成立災害防救應變組織、統籌推動各項校園防災教育與防災工作。
二、提升教師防災教育專業知能,發展學校防災教育課程。
三、深化學生防災概念,期使防災理念生根。
四、落實校園防災教育,強化師生災害防救應變能力。

五、確實建置校園災害防救體系,強化災害防救系統功能,以維護校園師生安全。
陸、106年度防災教育行事曆
月份
工作項目
備註
2
106220(星期一)下午14:00~15:00防災工作會報
總務處
學務處
3
10638日上午800830複合式防災演練
106314日上午8:00~8:30複合式防災演練
106315日下午14:00-16:00防災教育全校研習
學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4~5
兒童消防闖關課程
學務處
6
水域安全課程宣導
學務處
8
106825日上午9:00-11:00防災教育全校研習
總務處
9
106925日下午14:30-15:30召開防災工作會報
106919日及26日國家防災月辦理複合式防災演練
總務處
學務處
10
1061018日下午13:30~16:30CPRAED全校研習
學務處
11
1061114日下午13:30~16:30兒童消防闖關課程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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